释义 |
法律主观: 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断缴以后,很多地区是无法补缴的。只能在社保中断后,继续参保,但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如果缴费年限满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最低年限要求,一般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与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 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只能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断缴之后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中断的时间越长,退休以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也就越低; (2)中断时间越长,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降低; (3)退休时未达到缴费年限,就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 2、医疗保险: (1)断交超过3个月,医疗保险的待遇就会终止; (2)断交3个月以上,续交时会重新计算连续参保时间; (3)退休时未达到缴费年限,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基本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