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并不以结婚年限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后,双方工资、生产或经营收益等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