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和孙子是直系吗 |
释义 | 爷爷和孙子是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亲属的种类如下: 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互为配偶的亲属。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也是血亲和姻亲产生的源泉、基础,在亲属关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 (1)自然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形成的具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伯叔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子女等。不分父系或母系,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也无论是全血缘(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还是半血缘(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都属于自然血亲的范围; (2)法律拟制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具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此种血亲不是因出生而形成的,是由法律设定的,因此又被称为“法定血亲”。《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确认的法律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二是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丈夫与妻子的兄弟姐妹、妻子与丈夫的兄弟姐妹。根据姻亲间联系的环节,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法律依据 《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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