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集体产权、个人产权两种,需要具体查看是谁开办的。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村卫生站又称村卫生室顾名思义就是一个村级单位的医疗机构,在以前有村卫生室、村卫生所、村医疗点等各种称呼。 新医改以后,国家将村级医疗机构统一称为村卫生室。并将以前的村卫生室、村卫生所、村医疗点进行合并,形成了现在的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分类如下: (1)、按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每级里又分三等。 (2)、按名称可分: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 (3)、按经营性质分:非盈利性、其他非盈利性、盈利性。 基本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村卫生室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 (2)村卫生室必须实行一体化管理。 (3)具备与相应级别相适应的规模、功能、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技术人员村卫生室须配备一至三人,卫生院医疗点须三人以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4)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和药品统一招标配送及最高限价规定,承诺按一级医院收费标准80%收费。 (5)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承诺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6)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评审验收标准(见第一部分一、二)。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