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潍坊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需要,在缴纳公积金一定年限后进行提取。不同的提取方式、用途和条件不同,比如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身份证等资料。对于不同的提取条件,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提取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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