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婚结婚婚前财产不算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所得财产是否归个人或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