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变了户籍写哪里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后,户籍所在地填写的是迁移后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指的是户口本上现在的住址,所以户口迁移了,户籍所在地也随之改变。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就是迁移后的地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条 居民户籍初始登记后,应由登记机关发给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民合法身份的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同区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居民身份证应记载居民户籍初始登记的主要项目,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增加户籍补充登记的项目。5周岁以下的居民身份证可以不登记照片项目。居民身份证的所有项目内容必须与户籍登记的项目内容一致。制作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执行。 第十一条 居民户籍登记的项目中出现一项以上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变更后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补充登记。申请补充登记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机关接到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 第十二条 对常住地迁移的居民,实行迁居地居住许可证制度,居民的户籍档案不再随居住地的迁移而迁移,而是及时提交符合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取得当地的居住许可证。居民居住地临时发生变更的,应由接待单位、接待人或其他义务人及时进行登记,并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备案。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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