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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人同意落户证明怎么写?
释义
    法律分析:
    同意落户证明 本人 (身份证号: )是沪房地浦字( )第 号房屋产权人(之一),现同意妻子 (身份证号: )和女儿 (身份证号: )俩人落户该房屋地址,地址为 。 产权人: 日 期: 电话号码: 这就是一份夫妻同意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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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