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拍贷欠款2600逾期一年了,他们上当地调取个人档案本人不同意,他们可以私自调取吗? |
释义 | 个人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取,除非公安司法机关出于办案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分析 结论:不能。解析:公民的个人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取。除非公安司法机关出于办案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拓展延伸 拍拍贷逾期借款:个人档案调取权益与隐私保护 在拍拍贷逾期借款的情况下,个人档案的调取权益与隐私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档案的调取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私自调取是不被允许的。拍拍贷作为借贷平台,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借款人的隐私权益。如果拍拍贷在没有得到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调取个人档案,将涉及违法行为,并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借款人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如果发现个人档案被私自调取,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借贷平台的监管,确保个人档案的调取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个人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取。在拍拍贷逾期借款的情况下,个人档案的调取需要经过借款人同意,私自调取是不被允许的。拍拍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借款人的隐私权益。借款人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如发现个人档案被私自调取,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借贷平台的监管,确保个人档案的调取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拍卖程序 第三节 拍卖的实施 第五十四条 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八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六条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 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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