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小孩户口改名手续 1、父母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说明申请理由。 2、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都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要复印首页及小孩登记页,结婚证的复印件,要把结婚证上登记机关盖章的一页复印上去。 3、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到公安局二楼一号窗领取申请表填写。 5、将以上所有资料另取号后交至“户口审核”窗口。警官收齐资料会给一张回执,上面注明是四十个工作日批复。 不予更改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