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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官司程序是什么
释义
    离婚起诉程序包括:起草诉状、准备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诉讼、发送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委托代理诉讼、法院根据请求和证据判决是否允许离婚、分割财产和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允许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拓展延伸
    离婚官司程序是指在离婚诉讼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双方当事人以及法院、律师等相关人员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具体来说,离婚官司程序包括起诉、应诉、开庭、举证、调解、判决等环节。在离婚官司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在庭审中进行辩论和答辩。在程序的不同阶段,律师、法官等相关人员会对案件进行审理、调解、判决等。离婚官司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进行离婚官司程序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为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离婚官司程序包括起草诉状、准备证据、提交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发送诉状副本、安排开庭、双方代理诉讼、判决等环节。在程序的不同阶段,律师、法官等相关人员会对案件进行审理、调解、判决等。离婚官司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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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