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在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纳税人应将其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扣除一次费用,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对单位已扣的税款,可凭完税凭证在应纳税款中抵扣。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过了怎么办 尽快与税务部门联系,重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1.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自行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汇算清缴。 1.自行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4)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7)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汇算清缴申报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未足额。经营所得,要汇算清缴申报。 3.扣缴申报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一言以蔽之,除经营所得外的个人所得均要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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