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代理人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需要准备起诉状、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代理词等,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一、具体情况 1、把握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用侦查思维、逻辑推理而来的事实为法律事实,我们不要忽略了客观事实,有的客观事实在法律事实中没有,但对量刑又有价值,比如品格证据。同时我们要把法律事实研究清楚。 2、阅卷:审查判断各种证据,可以用思维导图来阅卷,分类为客观证据(物证保管链条,进行人格化审查);主观证据(供述与辩解【查看笔录是否有辩解内容,否则违反法律规定】、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警察证言);法律手续,从三个方面分类予以审查。 3、穷尽相关法规:左眼看事实,右眼看法律,穷尽法规,找全小法条,如行业标准。 4、充实与本案相关的跨专业知识,如投毒案,病理专家、毒物知识、生物理化知识、汽车驾驶原理。 5、法庭发问提纲的准备。 6、诉讼策略的制定与运用。调取证据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申请庭前议。 7、对被告人做好庭前辅导,把辩护观点告知,将客观证据的瑕疵清单交给被告人,并告知庭审程序,最后陈述要煽情(形成原因,对案件的认识,如成长经历、家庭情况、身体状况)。 对于代理人需要准备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对于庭前准备的处理情况,当事人如果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或者辩护律师来咨询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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