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以房抵债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房抵债的条件有: 1、经协商一致,贷款合同双方终止贷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贷款本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的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3、但是,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贷款合同等证据审查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贷款本息金额,防止当事人将超过法律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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