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享受待遇 |
释义 |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未生育或者未收养子女的,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户籍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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