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怎么离不了啊 |
释义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 但如果无法提供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的证据,判离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而又没有证据的话,可以分居两年后再次起诉,这样一般都会判离。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举证说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坚决要求离婚。而这是无法求证的理由,也有可能判离。 一、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诉讼离婚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诉讼期间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3、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4、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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