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登记审核通过之后还要干什么 |
释义 | 生育审核备案通过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生育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医院实时结算。社保局关于生育保险通知规定:职工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产前6个月至生育津贴享受期满截至日)内参保的,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需要保证参保时间。即产前需连续参保至少7个月。不论本地生育还是异地生育都需进行生育备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备案则不能享受。备案材料: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掏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后,次月起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如果夫妻双方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分娩的男职工同时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 参保人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需要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生育就医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女职工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持男职工社保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生育分娩。其医疗费用可直接刷码(卡)结算,并按政策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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