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
释义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如下: 1、造成损失的承当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货主单方面承担;共同海损则由受益的船方、货方、运费方三方分摊; 2、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是保险的货品;共同海损形成的损失除货品之外还包括支付的费用; 3、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共同海损是人为的,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的造成的一种损失。 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如下: 1、涉及的财产必须是海上财产。即船舶、船舶所载的货物或其他财产。 2、涉及财产不须处于实际危险之中。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已经发生。想象的或将要发生的危险不算实际危险。 3、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人为的、有意的。 4、必须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不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不构成共同海损。 5、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 6、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非常性质的、特殊的。 7、整个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成功的,有效果的。如果同一航程中的财产遭受全损,获救价值为零,共同海损的基础就随之消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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