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 |
释义 | 聘用聘请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有: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二、主体地位的不同; 三、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四、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五、法律渊源不同; 六、形式不同;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 一、什么叫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民法典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二、行政裁决和行政制裁之间有什么区别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理并由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受理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其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强制管辖。 三、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即在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未对有关争议作明确规定时,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来确认责任。而行政裁决则只能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确认责任。 四、效力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行政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共同点: 一、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 二、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三、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 三、民事行政刑事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刑事行政三者的区别如下: 1、行政违法案件由行政部门处理,民事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刑事违法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处理; 2、行政的主体是不平等的双方,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刑事案件的主体有控辩双方组成; 3、解决原则上,罪刑法定是刑事违法的处罚原则,而前二者可以协商、和解、调解解决。 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要将行政协议明确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就是考虑行政协议具有公权力的性质,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就各自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民事合同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主要是平衡好争议各方利益,依法、公平、公正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而行政协议纠纷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维护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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