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药罪和劣药罪的区别 |
释义 | 假药罪和劣药罪的区别: 1、假药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劣药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关于假药的定义为: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生产假药还是生产劣药都是属于非法行为,根据国家规定,如果有生产贩卖假药或者是生产贩卖劣药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会按照刑法的内容来对相关生产者进行一定情节的处罚。相关商家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导致他人受伤的话,还需要对他人进行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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