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制度备案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备案 |
释义 | 1.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理事项登记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点击“办理”。界面弹出企业的信息; 3.点击“新增”,页面弹出会计制度选择,选择企业现在执行的会计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此张表比较长。 4.点击“附送资料报送”。界面弹出上传页面, 5.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自己扫描或拍照的会计制度电子档,上传成功后,状态下方会显示“成功”。 详细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制度信息报告”,点击“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进入办理页面。 2.新增或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打开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及变更功能页面后,如果没有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可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添加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若之前已有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则会显示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列表,可以进行【查看】、【修改】、【作废】等操作。(若记录有误,请先作废或修改原备案有效期再新增备案信息,如果对应会计制度执行期间已经报送过对应的会计报表资料,则不可再作废原备案,只可终止此备案信息的执行期止。) 3.提交预览 此业务无需上传附列资料。选择点击[提交]按钮,确定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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