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赠与过户的,有3个新政策。分别是:1、单位或个人把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百分之五;2、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人赠与房产,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3、其他人的房产赠与行为,要交营业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