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与过户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房产办理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房产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办理产权变更的行为。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赠房协议,所赠与的房产自办理过户登记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一、房屋赠与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房屋赠予房屋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件:赠予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关系证明,被赠予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具体流程: 1.双方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双方到房屋所有地房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3.办理公证。按照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5.房屋过户。 二、夫妻间房产赠与是否要办理登记 夫妻间房产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房屋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属于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产赠与的条件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怎么样对房产证进行过户? 房产证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的行为。 一般而言,最常见的房产证过户主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两种方式进行。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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