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经营公司股份分配问题 |
释义 | 创业合伙股权设计的主旨是按照合伙人的优势和比率确定股权分配,避免平分股权,确保创始人股权占比大于其他合伙人之和,同时留出期权池吸引后续人才和员工股权激励。股权分配应考虑资金和人力的动态调整,根据每个时期的贡献点进行分红,实现相对平衡。股权设计是技术和心理的结合,不可简单套用公式解决。 法律分析 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走三步,为:按优势、按比率、按剩余。但是也要注意最好不要做的三点,分别是:最好不要平分、最好1>2+3、最好有股权激励。创业合伙,理清股权,十分重要,应该先小人后君子,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1,按照你们各自的优势,确定个人的比率 2,出资的比率,这个比率就是你们承担风险和收获的比率,以后有人再加入,把你们现在的估计合并,加上发展的估计,跟加入人的出资等其他估计,就可以知道他占的比率了。 3,然后剩下的是你们三人的总和,如果其他情况都没有变化,你们现在的比率乘以以后剩下的,就是再加入后你们的股份 有两种主要的股权分配计划:股权分配激励计划(SIPS)和工资扣存储存存款计划(SAYE)。这些可能是国内税收核准的方案,并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可以合理避税,也可以把经济奖励和公司的长期繁荣发展联系在一起。 但是,也要注意下面几点: 首先,合伙开公司,不管是几个人,股权肯定是不能平分,股权平分是大忌,这一点就不用多说了。 其次,因为你们是初创企业,只有三个人,建议1大于2+3的原则,也就是你的股权份额一定要大于他们俩股权之和,这个时期一定要有一个说话的老大,你的份额最好占到67以上,至少也要占到51。 再次,最好预留10%到15%的期权池吸引后续的人才加入,还有员工的股权激励。 切记,资金股和人力股一定要把它设计成动态的股权调整机制,在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一开始资金是很重要的,但是后来人力很重要,还要考虑他们在每一个时期的贡献点,分红一定要跟贡献点挂钩,这样才会做到相对平衡。 股权设计既是一个技术活,也是一个心理活,绝不是套一个公式就能解决的。 结语 合伙开公司,股权分配至关重要。按照各自优势确定比率,出资比率决定风险与收获,加入新成员计算股份。股权激励和长期发展需注意。不要平分股权,建议1>2+3原则,保持领导地位。保留期权池吸引人才和员工激励。动态股权调整机制平衡资金和人力贡献。股权设计需技术与心理相结合,非简单公式可解。切记,小心谨慎,确保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合作伙伴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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