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公司法人欠债与家庭有关系吗 |
释义 | 法人作为自然人不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并且和家庭也是无关的。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一、公司欠债注册资金未实缴追究法人责任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对外欠钱通常是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而作为公司法人一般不需要承担。因为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 二、公司转让后原来的债务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转让后原来的债务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新公司仍应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法人主体,如果法人主体没有改变,债务仍由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 3、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未达成协议的,公司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原公司追偿,并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的法人代表也是失信的吗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企业成为失信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都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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