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什么手续公证房产过户 |
释义 | 公证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过户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双方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过户公证书。 房屋过户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转让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房产证,如房产证、无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 2、亲自填写表格。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双方必须亲自提交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经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将核对房产协议书内容、房产权利证明,以及当事人的签约是否受骗、误导; 4、公证人核对信息后,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房屋是通过买卖、赠与等情形过户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如果是继承、判决等情形过户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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