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结案的卷宗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公安局在处理案件卷宗丢失的案件时会采取哪些措施,包括对相关负责人员的处罚、重新调查取证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等。同时,也提到了渎职罪的概念及其包括的罪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管辖的程序和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公安局在处理案件卷宗丢失的案件时,首先会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处罚。如果是完结的案件,要重新调查取证。因为案卷丢失致使案件无法进行的,会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玩忽职守是属于渎职罪的一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渎职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括玩忽职守罪及其他罪名;是否够罪要看是否因此造成了国家或他人的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等因素。 案卷遗失的补救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丢失的卷宗写一份详细材料,包括被丢失的卷宗涉及哪些案子,根据印象整理材料; 2、查清卷宗在哪个部门丢失,并且立即与该部门的领导协商解决; 3、丢失卷宗本身属于失职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 4、如果发现丢失卷宗是故意为之,这时要立即报警处理; 5、如果发现有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让纪检监察机关去调查。 一、纪检监察指定管辖的程序 指定管辖,是指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定而确定监督执纪事项的管辖机关,目的在于实事求是、便捷高效地办理监督执纪事项,属于对一般管辖原则的补充,体现了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指定管辖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管辖权平行转移,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督执纪事项,指定给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所辖的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管辖。二是管辖权自上而下转移,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事项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 二、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吗 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查看案卷材料,刑事卷宗是保密的。公检法等机关不会提供全部按案卷材料。在侦查阶段的时候律师不能在公安机关查阅材料,只有等移送到检察院的说时候才可以。律师虽然可以看到案卷,但不得向当事人公开案卷材料。 结语 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徇私枉法罪。在处理案件卷宗丢失的案件时,公安局会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处罚,并重新调查取证。如果案卷丢失致使案件无法进行,会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罪的一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徇私枉法罪。指定管辖是指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定而确定监督执纪事项的管辖机关,目的在于实事求是、便捷高效地办理监督执纪事项,属于对一般管辖原则的补充,体现了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查看案卷材料,刑事卷宗是保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十二条违反规定将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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