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贯彻执行有关罪犯改造、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 (二)负责监狱罪犯的教育、生活卫生、医疗防疫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狱计划、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狱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权限管理和任免干部;负责干警和职工的劳动工资、警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监狱干警的执法监督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 1、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犯各种罪行的犯罪分子。由于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到最高期限幅度大,适用面宽,既适用于较重的犯罪,又适用于较轻的犯罪,便于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机动灵活地加以具体运用,最能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表现为将犯罪分子拘押于监狱或执行场所。 3、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并且有期徒刑的期限幅度较大。 4、有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二、犯罪进监狱的流程 1、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起诉书副本。 2、以及结案登记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 3、罪犯收监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