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行贿罪与索贿罪,即受贿罪的区别: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而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认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商业贿赂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认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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