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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信用卡结账程序
释义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1、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的信用凭证。
    2、单位卡的申请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金额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按规定填制申请表。
    3、单位卡的使用:其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存,不得交存现金。
    4、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5、信用卡可以透支:透支金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 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并发给信用卡。持卡人不得恶意透支--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拓展资料: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请领 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领个人卡。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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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