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首先得要找到他住的地方,确定住址后,如果是租房子的,可以找房东问询,最好让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房管局或者小区物业问询。 如果被告自己的住房,那么可以通过房管局查询房产证,然后询问小区物业或者邻居,证明被告一直居住在这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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