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道巡查内容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水质保护巡查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他违法行为。 2、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及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3、水污染防治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情况。 4、水环境保护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等情况。 5、水生态安全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及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等情况。 6、其他情况巡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七条 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活动破坏河势稳定、威胁堤防安全、影响沿岸工农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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