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下来购房合同一定会收回吗? |
释义 | 会的,开发商需要做备案手续,并进行解压,但是会返还的。如果在一段时间内返回到手中并办理相关备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没有返还,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以欺诈合同为由,将购房合同撤销。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把房产抵押,这种抵押是合法的。是在没买出去前就抵押了,经过银行允许还是可以销售的。但这种抵押是在合同中会写出来的。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 1、选择合适的房产 买房之前,购房者要算算房子的总价,手中可以付首付的积蓄,再算出需要向银行贷款的金额,各银行根据个人的收入流水所给的可贷款额度大差不差,这就需要购房者选择合适的房源了,各房源可能首付比例不同。 2、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3、提交按揭贷款申请 大多数楼盘的售楼处都有合作银行在场,购房者可以省去找银行这一步骤。所以确定好房源之后,咨询相关银行,向银行了解关于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准备好银行要求的文件资料,填写《按揭贷款申请书》,提交银行,等待审查。 4、等待银行审查结果 购房者在提交好申请书之后,银行会对购房者的征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审查没有合格,银行拒绝发放贷款,购房者就得另找出路了,很有可能绝大部分的人会找不到资金源,最终不得不放弃买房。 5、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就是跟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缴交各种费用,办理抵押、保险。这一步比较费时间,银行要审核,具体需要多久,每个地方和银行都是不一样的。然后,购房者需要等待通知到银行进行面签,并等银行归总核实材料,银行核实完以后就通知购房者拿材料,去房管局做抵押。 6、等待银行放款 有一部分银行需要客户再去一次银行做放款申请的。放款后,记得向银行索要一份属于您的贷款合同、借据。还有复印两件房产证复印件,记得要银行加盖公章,因为有些机关部门办事时需要。 7、房管局备案 购房者持《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到房管局相关部门抵押登记备案。一般房管局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询问当地房管局,只有备案成功才代表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抵押登记、还款。 8、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开始还款 在房管局备案成功之后,银行就会按照合同给购房者指定一个金融机构,并且授权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这个授权机构每个月会固定从购房者银行账户扣除月供。 9、收房验房 最后购房者需要等待开发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时间。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也可以找专业人士来验房。查看三证两书一表,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这些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二、购房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购房签约流程需要按照审核购房资格、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房管局贷款合同备案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的流程进行。 1、审核购房资格 新房签约的第一步是要审核购房者的资质,对购房者进行一个筛选。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资金条件(全款与按揭)、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社保缴纳情况、房屋拥有数量等。 2、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 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接下来就要针对已经确定选好的房源与开发商签订房源认购书了。正式的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是要非常慎重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房源情况的规定及违约赔偿责任都要记录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出现,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 3、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完成购房合同之后,就是办理交付房款的时候了。该过程中主要是与银行打交道,办理商品房抵押和贷款事宜,毕竟现在全款购房的人太少了,大多数还是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完成购房的。 5、房管局贷款合同备案登记 贷款完成之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贷款合同备案登记事项,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房屋暂时相当于抵押给了银行,需要通过备案来记录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部门存底留档,方便日后查询房源信息。 5、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买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整个商品房交易流程是一个房屋产权的转移过程,法律上对于产权的认定不在于付钱,也不在于合同,而在于房产过户。 6、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该过程是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进行的。贷款买房的人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需要带着不动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之前进行的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才正式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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