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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愿同居生下小孩能否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释义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法律咨询:
    我受我小侄儿的委托,现叫我向你咨询一些问题,我小侄儿前几年在福建打工就认识本地区的一个女孩子,两人互相认识然后同居,于是怀孕在身我侄儿就把女孩子带来家,2012年2月份生下一个小男孩,于今年9月女孩子老妈老爸以叫走亲戚为由,叫我大哥及我侄儿送回家一下,可是一到女方家,她老的就不等回来男方家了,并且说男方家穷就不嫁那个女孩子给男方家,两人认识也是自愿的同居也是自愿的,婚姻年龄已达到可没有办理结婚证,这事请问如何处理呢?生下来的小孩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女方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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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