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的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 2、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可以或者应当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形 1、在一定的条件下,办案机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例如强制措施期限届满,要继续考查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构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构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