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是: 1、居住证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市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工作满一定年限; 2、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请人需要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