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工程审理时间: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500万元 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2000万元 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