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借款只有借款人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借款人手写借条中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有效,但需写明出借人姓名。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需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证据。如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法院仍受理。被告提出抗辩,法院认定原告无债权资格时,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借款人手写借条中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有效的,但是在借条中需写明出借人的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拓展延伸 手写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签字方式相关吗? 手写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签字方式相关。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其中签字是重要的要件之一。手写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签字是确保合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借款人签字表示其同意合同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手写借款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其他签字方式,如代理签字或电子签名,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才能被认可。因此,签字方式与手写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息息相关。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手写借条中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有效的,但是在借条中需写明出借人的姓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签字方式相关,借款人的签字是确保合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其他签字方式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在起诉时,出借人应提供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持有债权凭证但未载明债权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被告可提出抗辩。签字方式与手写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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