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案底的判决书下达后,人民法院并不会直接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只有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告人不履行判决的 ,当事人可在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