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坐牢妻子是否要还 |
释义 | 丈夫欠债坐牢的,该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其老婆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为,该债务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进行认定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以下情形: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债务;3、为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4、夫妻共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规定夫妻间债务中的共债共签到底是什么 夫妻共债共签原则主要是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一方所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签名确定或者事后追认该债务为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爱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则依然需要偿还,若是对方个人债务,则无需偿还。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换句话讲,若该笔债务是为了夫妻婚姻共同生活,则爱人去世后另一方仍需清偿,若属于对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仅需在其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即可,自己无需继续负担其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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