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领取 结婚证 而生下的孩子为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一方不给 抚养费 ,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一方仍然拒不支付的,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 。 强制执行的办法有: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 工资 等劳动收入;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 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观: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