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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件已经审结是完全结束了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案件审结指的是该案的一审或者二审的审理程序已完结,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了,需要拿到审判书才算。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且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即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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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