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时把孩子带走不还该怎么解决? |
释义 | 离婚后男方探视子女不归还的行为有两种解决途径: 1、协议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将子女送回; 2、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男方进行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此,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话,如果情节严重,法院会中止其探望权。 一、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哪些 1、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探望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法定义务,不得协议放弃; (2)、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3)、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4)、其他注意问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拥有探视权后孩子多大可以带出来? 一般3岁后,依据实际情况,若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可以考虑单独带出来的。若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申请。若对方无力阻挠探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罚款或拘留),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对于探望权有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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