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就法院裁定中止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原中止执行裁定书(包括债权申请执行凭证);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等。如果是就和解案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的,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履行的情况;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的情况;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等。如果是就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又履行的情况;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