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已经被抢注,已经过了公示期,现在已经一年了,还能提出异议吗? |
释义 | 商标异议期为商标局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间是告知相关人提交异议申请的时机。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商标后六个月内,在中国相同商品上提出申请可享有优先权。此外,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的,申请人也可享有优先权。申请人应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未满足要求的将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法律分析 恶意抢注商标提异议的时间是在商标局初审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因为公告期间本身就是告知大家相关名商标申请的相关信息,其作用本身就是在于让对商标申请有异议的相关人等及时的提交异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二十六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拓展延伸 商标抢注已过公示期一年,仍可提出异议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已过公示期一年后,通常无法再提出异议。公示期是为了让公众有机会提出对商标注册的异议。一旦公示期结束,未提出异议的商标通常会被认定为合法注册。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商标注册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可能提出异议。若您认为存在合理的理由,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并进行相关程序。请注意,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 结语 商标异议申请的时间是在商标局初审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公告期间是为了让对商标申请有异议的相关人及时提交异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但需要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声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一般情况下,商标抢注已过公示期一年后无法再提出异议,但特殊情况下仍可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请注意,具体法律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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