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前科是消除不了的,除非是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成年人犯罪不存在封存。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证明。 二、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 3、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6、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7、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