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1.社会保险制度。 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2.社会福利制度。 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3.社会救济制度。 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4.社会优抚制度。 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也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了三个基础、三个重点和二个补充的发展新思路,即“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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