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释义 | 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开门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停车开门是需要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如果不观察就开门的,车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如果是临时停车,车主下来不关车门的,也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如何界定开门乘客死亡责任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责任的划分,乘客与驾驶员对死者基本上应承担相同的责任。但是如果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向乘客说明了注意义务,要求乘客在下车前注意观察的,乘客没尽到观察义务,开门致人死亡的,就由乘客承担全部责任。 二、停车开门被电瓶车撞责任怎么分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没有尽到观察过往电动车的注意义务,主观上负有过错。此时,交警部门对责任划分很可能认定机动车全责,电动车无责。 关于开门的人和司机的责任划分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分析开门的人与司机的各自的过错。 如果开门的人没有注意观察过往电动车,负有过错,而司机也没有尽到提醒开门人注意观察的义务,也负有过错,但相对来说,开门的人的过错比司机的过错要大,开门人要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 三、四车追尾如何判定责任 四车追尾判定责任具体如下: 1、一般按照后车负责前车进行赔偿; 2、如果其他车辆是被迫追尾前一辆车,即造成追尾事故的车辆负全责。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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