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走哪些程序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及时报警,警方到达现场进行调查。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负全部违法责任;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理对于受伤者及时送至医院治疗,肇事者逃逸后被交警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认定书后,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或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以维持原决定,也可以责令重新调查及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新认定书。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