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 |
释义 | 指的是 聚焦教育培训、制度完善、苗头隐患、日常监管、严惩重罚、本质安全、应急处置、社会共治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建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机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大诊断制度,组织国家级专家团队诊断企业1363家,帮助企业查找工艺、技术等深层次隐患4.9万项。 组织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319.4万家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隐患430万项。 坚持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把隐患当事故依法依规处理 逐一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底”和安全现状,将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 2.建立安全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工作方案》等规定,建立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 2)各地和企业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在按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直报省政府安委办,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化防控、闭环化治理。 3.抓好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 1)建立健全信息直报、在线监测预警、舆情监控、投诉举报等渠道,广泛搜集获取涉险事故、监测数据异常、各种事故苗头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 2)强化对每一起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分析原因,强化经验反馈运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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